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四次职代会第二次代表组组长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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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9
1月20日,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2月18日下午,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四次职代会第二次代表组组长会议在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召开,会议学习宣贯了修改后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万年厂党委书记、责任公司工会主席韩勇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责任公司工会副主席虞致新主持。会上,韩书记认真解读修改后的《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各代表组组长迅速组织开展学习,系统梳理新条例与旧条例的差异,为全面放开二孩的落实做好政策引领,并根据实际加以贯彻执行,落实好《条例》的新规定,做好新形势下的计划生育工作。同时,大家还学习了上饶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经过讨论,各代表组组长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公司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条例》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