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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部门预算

2019-02-25

   

 

第一部分  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是经省政府授权,主要经营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省直经济组织。其主要职责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实施经营管理,向省政府承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9年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共有预算单位2,包括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本级1个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小计121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21人,实有人数小计13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89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89人,离休人数小计1人,退休人数小计49人

 

第二部分  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收入预算总额为5293.85万元,较上年增加559.8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2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5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43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4.07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支出预算总额为5293.8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988.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4.0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65.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6.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6.42万元,项目支出305.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5.79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50万元,资本性支出2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105.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万元,上年预算安排0;卫生健康支出83万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89.06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8.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万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765.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5.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2.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3.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6.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9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50万元, 上年预算安排持平;资本性支出200万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0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卫生健康支出8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1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60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42.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1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机关运行费预算。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辆,一般公务用车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无200万元以上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无“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

 

第三部分  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从事科学技术的其他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我部门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