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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反馈督察情况

2022-01-0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建材集团)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2年1月7日向江西建材集团进行反馈。反馈会由江西建材集团总经理陈文胜主持,督察组组长陈松远通报督察报告,江西建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林榕作表态发言。杨鹏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江西建材集团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下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江西建材集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为抓手,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企业高质量发展。


  江西建材集团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摆在突出位置,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生态环境风险排查工作常态化,2020年12月以来,开展2次生态环境风险大排查大整治,积极推动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完成整改。


  努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实施窑炉工业废气治理和无组织排放整治等环保技术改造项目428项,水泥熟料生产线均配套建设余热发电和烟气脱硝系统,5家新型墙材企业完成烟气脱硫技术改造。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项目138项,重点推进生产废水、原材料堆场和露天矿山淋溶水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共计165项,重点开展废矿物油、化学试剂容器等危险废物治理,以及矿山复垦复绿和生态修复专项行动。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万年水泥厂新建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采用超低排放技术,实现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50毫克/立方米;江西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淘汰落后产能置换项目实现颗粒物排放小于5毫克/立方米。引进最新科研成果,与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江西万铜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实现大型铜尾矿综合利用制备绿色建材。


  江西建材集团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察组交办的13件群众信访件已办结11件,阶段性办结2件;共责令整改企业7家,约谈有关责任人员20余人次。


  督察指出,江西建材集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对照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仍有差距。


  一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江西建材集团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上更多专注于追求企业经济效益,对生态环境保护仍存在站位不高、谋划不多、投入不足等问题。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意识不强,节能降耗、减污降碳、产能转换等相关内容均未纳入《2019-2023年高质量发展规划》。环保投入明显不足,除江西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万年水泥厂两家企业环保设施及技术投资近1亿元之外,集团下属其他40余家生产型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投入仅1.87亿元,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整体水平未得到提升。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短板明显。集团总部名义上设置了安环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实际上从未配备工作人员履行职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职能和人员均放在次层级控股公司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层级企业安环部共有工作人员118名,其中环保专业人员12名,仅占10%。


  集团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未能有效发挥指挥棒作用,总部及其控股公司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奖惩办法等制度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内容短缺。集团《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未见实质性条款和具体内容,企业绩效考核方案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权重仅占5%。


  能耗双控要求执行不严。玉山万年青等5家水泥熟料企业单位熟料煤耗均未达到工信部《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铅山县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18-2020年单位产品电耗不降反升。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属近七成企业仍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机电用能设备,江西万年青矿业有限公司还在使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矿石破碎传输机电设备,能耗高、效率低、环保性差,江西恒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所用的球磨电动机、液下渣浆泵电机和斗式提升机等机电设备,均已列入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


  部分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中投机取巧。江西黄金埠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达到《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Ⅰ级评价基准值,仅在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中将水泥粉磨系统中的磨机直径由3.2米改为4.2米;江西湖口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在2013年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时提出淘汰Y系列落后电机设备的节能管控目标,直到2021年开展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时仍有落后电机未完成淘汰。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水环境污染问题较多。瑞金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污水收集设施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冲洗废水通过雨水沟超标直排。上犹万年青新型建材公司等3家企业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年久失修,生活污水未经有效处理,超标直排。


  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意识淡薄。鄱阳县恒基建材有限公司、抚州市东乡区锦溪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按《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油罐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万年水泥厂老厂区油库渗漏严重,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设施长期不运行,地下水环境风险较大。


  大气污染防控不力。江西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石灰石原料、弃土废渣等物料露天堆放,作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江西锦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方式粗放落后,未严格落实《“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综合治理要求,塑料造粒和印制生产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未采取任何收集处理措施,废气直排。


  固体废物处置管控缺位。鹰潭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固体废渣和弃土堆料露天堆存,弃土物料堆场占地38亩,固体废渣堆场占地21亩,贮存场所均无任何防渗、抑尘措施。危险废物违规转移。江西昊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1年违规转移废机油并泄漏至外环境;共青城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和湖口县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未进行规范储存处置,生态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三是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淡薄。执行环评审批要求不到位。东乡区锦溪混凝土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和江西玉山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1号窑辊压机建设项目均在未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江西锦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亿条复膜塑编袋项目环评批复拉丝机2台、圆织机80台,2012年验收后,企业擅自扩建到拉丝机4台、圆织机172台,并擅自新建印制生产线。


  排污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江西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废气排放口、生产设施与《排污许可证》登记数量不一致;江西黄金埠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变更排污许可证,登记废气排放口共65个,但企业自行监测方案仍沿用2019年5月的编制版本,废气监测点位仅12个,监测点位总数和频次均不符合排污许可规定要求。


  重要环境指标数据失真。查阅环境统计报表发现,2018年至2020年,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均超过排污许可总量控制要求,但该公司上报集团的数据却未超总量。鹰潭万年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烟气在线监控设施联网运行至今仍未完成比对验收,长期未进行设备运维、数据校准和耗材更换,检查发现烟气检测仪无法正常有效运行,数据失真;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均存在在线数据比对不合格问题。


  四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长期未解决。矿山开采方式粗放。江西玉山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所属矿山在采矿区野蛮开采、无序开采导致山体滑坡问题严重,废弃作业面未按要求进行环境治理,只是简单用防尘网掩盖;停采矿区未按要求复垦复绿,采掘矿坑形成的堰塞湖和积水坑满目疮痍。江西万年青矿业有限公司采区边坡未设置排水沟和防护措施,存在大面积滑坡坍塌现象。


  绿色矿山只“创”不“建”。一些矿山虽然完成了绿色矿山创建,但后续未落实绿色矿山管理要求。江西乐平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坞家山矿区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石灰石主采区未设置降尘抑尘配套设施,老矿区停采后至今未进行复垦复绿;塘坞矿区未进行边坡防护,山体滑坡问题严重;涌峰矿区未按要求实施防护措施,水土流失严重,矿区西面高陡边坡与安全平台开采至今9年未进行复绿。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金鸡山矿区北部在采矿区边坡防护不到位,滑坡落石问题严重;南部在采矿区作业面坑洼严重,雨水冲刷淋溶形成积水坑。


  生态环境违规现象严重。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万年水泥厂老厂区废水直排外环境,22亩有色金属灰渣等废渣物料堆场未采取有效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大量淋溶水四处漫流至外环境。公司擅自使用水泵和软管将低洼地积聚的淋溶污水泵至雨水沟超标直排外环境。


  督察要求,江西建材集团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完善企业现代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和管理体系。要加大环保投入,坚定不移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围绕产业转型开展引领性技术创新;加强人才引进和专业培训力度,着力建立一支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紧扣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稳步推进绿色工厂和绿色矿山建设;加快提升水、大气、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水平,加大污染防治设施管护力度。


  督察强调,江西建材集团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江西建材集团处理。